2020年霍邱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室内外教玩具采购项目中标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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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1.项目名称:2020年霍邱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室内外教玩具采购项目
2.项目编号:HQZFCG-2020023
3.采购方式:公开招标
4.采购公告发布日期:2020年6月29日
5.开标日期:2020年7月27日
二、中标候选人名称:
1.中标供应商名称:江苏新起点实业有限公司
成交候选人联系地址: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德福路北首
最终报价:2350877.00元(人民币)
三、评审委员会名单:董京、张克、沈维玲、张小兵、张德斌
采购人名称:霍邱县教育局 地址:霍邱县城关镇
联系人:徐主任 电话:139 6627 9576
采购代理机构: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
地址:霍邱县新华书店对面原老规划局院内
联系人:许工 电话:152 0564 9500
四、公告期限:自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7月30日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(成交)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(周一至周五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,节假日休息)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、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。
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(地址: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611室,电话:0564-6080158)提出投诉。
五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--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、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特此公告。
霍邱县教育局
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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